1月征期延长!个税变了+发票新规+营业执照大变+核定征收+房地产税新规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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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发布于:2022-01-05 09:03  浏览量:693  来源:未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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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国家频出新政,1月1日起,一大波税务政策执行,1月征期延长+个税变了+发票新规+营业执照大变+核定征收+房地产税新规......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!

1月要学习的政策,总结全了,全部打印出来学习!先看重点:

1、定了,1月征期延长!税务局刚刚通知!
2、突发!个税变了!国家刚宣布:年终奖个税优惠延续到2023年底!
3、再见了,纸质发票!税务局刚刚通知!全电发票来了!
4、定了!又可以少交税了!国家刚刚宣布!2022年开始实施!
5、营业执照大变!2022发票新规!1月1日起,个体户、新公司以后可以不记账不报税?
6、突发!核定征收全面上调!税务局刚刚通知!2022年1月1日起执行!
7、官宣!个人房产将要开征房地产税!国家刚宣布!

01  

定了,1月征期延长!税务局刚刚通知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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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局明确: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,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。

02
突发!个税变了!年终奖优惠再延期!

一、恭喜!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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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,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,会议决定:

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、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。

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。

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。

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。

年终奖怎么算


2023年12月31日之前,你有两种选择算:

1、将奖金除以12得到一个数额,然后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,单独计算。

2、直接并入综合所得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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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政策是2023年12月31日之后呢,就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了。

我举个例子吧。

2021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,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,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,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,赡养父母扣除1000元,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,也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了,2021年公司发工资时候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:

1月份:(10000-5000-1500-2000)×3%=45元;

2月份:(10000×2-5000×2-1500×2-2000×2)×3%-45=45元;

3月份:(10000×3-5000×3-1500×3-2000×3)×3%-45-45=45元;

依次类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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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年单位预扣预缴了540的个人所得税。

2021年12月,单位给本喵发放了3万元年终奖,这个时候年终奖怎么算个税?

前面说了,有两种算法。

第一,单独计算。

首先、确定税率,30000/12=2500图片

对应的税率为3%

所以,年终奖的个税=30000*3%-0=900。

全年累计个税=540(综合所得)+900(一次性奖金)=1440

二、恭喜!个税要降了!专项附加扣除最新通知,财务马上转给员工确认!

个税要降了!2021年8月25日 ,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(2021—2030年)》和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21—2030年)》。纲要中包括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。

03
重磅!全电发票来了
税务局刚刚通知!

刚刚!多地税务局发布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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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(简称全电发票),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,以标签化、要素化、去版式、授信制、赋码制为特征,以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。

划重点!!!

1、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,实现发票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电子化。

2、发票版式全面简化,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,简化购买方、销售方信息,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;联次全面简化,全票无联次;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,会计无需纠结。

3、开票流程全面简化,开票零前置,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,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,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,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。有网络就可以开票,登录网页、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。

4、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,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,避免重复入账。

5、实现发票自动交付,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,也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。

6、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,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,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。

7、2021年12月1日起,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在试点地区正式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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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电发票样式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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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定了!又可以少交税了!
国家刚刚宣布!

日前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,会议中指出2022年工作重点: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,强化对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制造业、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,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。

会议中提到实施“新”的减税降费政策,而非继续延长已有的政策,说明2022年将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。

05
营业执照大变!
“一码集成”,发证即监管

12月7日,为进一步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切实打通市场主体准营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,濮阳市在全国首家推行了“一码集成”、实现“一照准营”改革。

 “一码集成”改革,是指在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后,市场监管部门按照“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”,把许可信息以“二维码”形式,加载到营业执照上,从而实现“一照准营”。目前,此项改革已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、药品零售、食品流通、食品生产等事项开始实施,下一步将逐步扩展到全市3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。

该项改革呈现以下亮点:

一是承诺即准营企业领取告知书,签署递交申请书、承诺书,即可获得准营资格;

二是有码即获证,企业只需在经营场所悬挂加载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即可;

三是发证即监管,将事后监管前移,及时列入监管计划,实施“证后核查”。
2022年发票新规,新办纳税人可实现“开业即可开票”!



06
突发!核定征收全面上调
2022年1月1日起执行!

一、突发!核定征收全面上调,2022年1月1日起执行!

近日,广西税务局发布公告:全面调高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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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重点!!!

一、对纳税人有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》第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情形的(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),税务机关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应税所得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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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对纳税人有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》第三条第一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六)项情形之一的,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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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机关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应税所得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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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税务局上调核定征收率的幅度可以说是非常大的,有的行业核定后甚至比查账征收的税负还要高,这也体现出国家对核定征收监管得越来越严格,迫使企业由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,核定征收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。


    07
房地产税试点来了!
涉及每个人

近日,中国人大网连发两条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。一份文件是,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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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重点:

1、为了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以积极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,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。

2、有的常委委员提出,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,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、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,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、适用税率、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,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、及时调整完善,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,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,建议采纳这一意见,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、第三条。

3、有的常委委员提出,草案规定授权期限为五年,但何时起算不清楚,建议明确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,建议将相关规定修改为: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,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。

另一份文件是,财政部部长刘坤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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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总结上海市、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新形势新情况,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。

划重点!!!

1、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

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,土地使用权人、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。

考虑到多方面因素,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。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执行,征税范围、计税依据、税率、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,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,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。

2、在试点程序上,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,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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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试点地区

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,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,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。

4、试点期限:试点期限为五年,条件成熟时,及时制定法律。

从两个刚发的文件可以看出,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,而对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影响不大。简言之,就是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,尤其是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,对企业的影响不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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